投資者在選擇牛熊證的時候,會考慮不同的條款,如槓桿、行使價和成交量等等。在考慮不同條款的同時,投資者要考慮當中一個不可劃缺的因素,就是發行商開價的質素,如開出的產品買賣差價有多窄,以及其穩定性 (即產品能否能保持較窄的買賣差價),它可讓投資者的買賣成本減低及更貼價賣出牛熊證。
投資者常常質疑發行商故意質低股價,舞高弄低以擊中牛熊證重貨收回區,這樣發行商便會賺個「盤滿缽滿」。事實上發行商和投資者並非對賭,更貼切的比喻是,發行商是牛熊證的零售商。
例如投資者買入恒指牛證,發行商是需要買賣期指作對沖。對投資者而言,牛熊證好處是不用負擔一張期指的成本,以較少資金入市,不過亦要承擔被收回的風險,最大的損失就是所有投入的資金。相反,期指投資成本相對較大,雖然期指不會被收回,但投資者有機會「輸凸」而被追收孖展。
例如買賣恒指牛熊證,若選擇500點距離回收的牛熊證,以現時恒指牛熊證收回價距離行使價200點計,若看對方向,與期指無異;但若看錯方向,最差情況只是失去本金,不會有被追收孖展的風險。若大市裂口挫1,000點,發行商需要承擔額外300點的損失,沽出期指拆倉。故當大市波動及出現大型裂口上升或下跌時,發行商承擔的風險更高於投資者。
其實投資者要明白,發行商發行產品的目的,並非與投資者作「對賭」。發行商在期指市場對沖,因此發行商和投資者雖面對的風險和角色不同,但目標一致,實質上是在同一陣線上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