牛熊證設有強制收回機制。預設的收回價被觸及後,該牛熊證會被即時終止在市場上交易並收回按既定算式進行結算。
理論上,收回價越接近現貨價,風險越高,但槓桿倍率亦越高,投資者宜審慎平衡產品的回報(槓桿)及風險(收回價)。
如牛熊證被持有至到期而未被收回,牛熊證投資者概念上可以該行使價格買入(牛證)/沽出(熊證)相關資產。於現實牛熊證的交易中,會以現金結算後把金額退回給投資者。行使價在牛熊證上市時已訂立,一般會顯示在報價機及產品條款上。
在場內交易的牛證,其收回價及行使價皆不可能高於相關資產現價;相反,熊證之收回價及行使價皆不可能低於相關資產現價,因該等「價外」牛熊證應已被收回。理論上,所有在場內交易之牛熊證皆為「價內」。